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投资指南 > 投资成本
丰县投资成本参考价格
发布时间:2017-06-22    来源:丰县经济开发区

  一、土地价格

  国家政策:工业土地费用从2007年1月1日起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精神,丰县土地等别为13等,最低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为96元/平方米,即每亩最低工业用地挂牌出让价为约为8万元/亩(特殊项目特别对待)。

  地方政策:在开发区投资新建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期在15年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亩均纳税总额地方留成部分不少于1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方可入驻开发区,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获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原则上鼓励投资商在开发区内“包片开发”、建设“区中园”;入区企业在符合规划、消防、安全要求,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产品存放条件的前提下,必须建筑多层厂房。工业企业建筑密度(厂房基底面积/企业占地面积)≥70%,容积率(厂房建筑面积/厂房占地面积)≥1.5,每亩土地投资强度不低于180万元。

  地方扶持:开发区设立入区项目建设扶持基金,对入区项目在企业投资完成,并经开发区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后,给予基础设施工程配套扶持。

  二、用水价格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不满   1千伏

1-10千伏

20-35千伏以下

35-110千伏以下

110千伏

220千伏及以上

最大需量(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

一、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0.5283

0.5183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0.882

0.867

0.861

0.852

 

 

 

 

其中:1、中小化肥

0.439

0424

0.418

0.409

 

 

 

 

2、限制类高耗能

0.982

0.967

0.961

0.952

 

 

 

 

3、淘汰类高耗能

1.182

1.167

1.161

1.152

 

 

 

 

三、大工业用电

 

0.667

0.661

0.652

0.637

0.622

40

30

其中:1、离子膜法氯碱

 

0.649

0.643

0.634

0.619

0.604

40

30

2、中小化肥

 

0.297

0.291

0.282

0.267

 

32

23

3、限制类高耗能

 

0.767

0.761

0.752

0.737

0.722

40

30

4、淘汰类高耗能

 

0.967

0.961

0.952

0.937

0.922

40

30

四、农业生产用电

0.509

0.499

0.493

0.484

 

 

 

  注:

  1、 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具体标准为:中小化肥企业生产用电、居民生活用电0.3分钱,其他用电1.491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其他用电均含国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以及地方小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2、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城镇居民生活用电3分钱,其他用电0.6分钱。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8分钱。

  3、惩罚性电价标准:单位产品耗能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高耗能生产用电加价标准执行;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比照限制类高耗能生产用电加价标准执行。

  四、蒸汽供应

  压力:0.5Mpa-5.3Mpa;温度:160℃-480℃;参考价格:论蒸汽品质而定约195元/T。

  五、天然气供应

  可以供应压缩气,参考价格在大约2.5-4.5元/M3,根据用户用气量考虑价格优惠程度。

  六、最低工资

  本县为三类地区,按国家规定最低用工工资为950元/月(人民币),不含各种保险金。

  七、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企业用工的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依法应予缴纳工资总额的养老保险单位21%、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0.5%-2%(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生育保险:0.6%;住房公积金:12%。

  八、环保评估及批复

  由省环研所或具有国家资质的环境评价机构编制,由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协助县环保局根据权限批复或上报。

  九、厂房土建费用

  轻钢结构:约600元/M2(根据不同要求会有不同价格,此为参考价格,含屋面保温层);框架结构,约1100元/M2(参考价格,以五层楼计)。

  十、注册资金和投资资金到位比例

  为了反映投资商的实际实力,我们要求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投资总额的30%,第一次资金到位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额的40%,项目建成后投产前要求全部资金到位。

  十一、企业所得税

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

或注册资本(万美元)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奖励比例(%)

100%

50%

10000以上或$1000以上

1—5

6—10

5000—10000或$500—1000

1—4

5—8

3000—5000或$100—500

1—3

4—6

  十二、规费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共4项,合计80元)注:此项收费依据丰政发[2010]75号文件免交

1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75<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5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