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 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破解“谁来种地”问题的重大举措。为加快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推进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83号)、省农委《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科〔2018〕15号)、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徐政办发〔2018〕198号)文件精神,就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为目标,以提高全县农民职业化和专业化为核心,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培育为抓手,努力打造一支满足现代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目标任务
(一)培训指标。全县每年培训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职业农民22600人以上,其中争取省部级教育培训计划4000人以上,统筹地方培训经费开展培训18600人以上。
(二)培育度指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年均递增5%以上,到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达到60%以上。
(三)认定指标。每年认定新型职业农民600人以上,到2022年认定新型职业农民3000人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突出加强新型职业农民规范管理。重点规范认定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的原则,按照丰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采取自愿申请、镇(街道)推荐、县级审定的程序,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规范认定,推进建立初、中、高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体系。同步规范证书管理,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档案,实行电子化、动态化管理。
(二)精准开展免费教育培训。围绕农民所需所盼及从业现状,建立以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职业农民为主要培育对象的数据库。实行生产经营型分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专业服务型按岗位的分类培训,推行理论与实践、室内与田头、集中与分散、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支持采取弹性学制、“半农半读”形式就近就地开展中等农业职业教育。深化与各类院校合作,开展委托定向培养。实施专家、农技人员与新型职业农民结对长期跟踪培育服务。
(三)推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围绕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形式、多层次、广覆盖、制度化教育培训需求,强化培育机构师资队伍,实训基地、教材课件、信息化等方面建设,着力提高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建立以县农干(广)校、涉农专业院校等公益性农业培训资源,作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基地,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广泛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四、保障措施
县政府成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委牵头会同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人才办、农工办、编办、金融办等部门与单位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工作意见,分解目标任务,强化督查考核,有力有效推进工作开展。要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与创业特点,切实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农业产业项目倾斜、金融保险支持、就业创业引导、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落实与扶持力度,壮大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培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能力。
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日